青岛波尔旺肉业公司致山东省纪委李伟书记的实名举报信
—— 省级民生龙头企业惨遭司法黑手系统性围猎,七年维权路层层受阻全链条腐败触目惊心恳请省纪委雷霆亮剑彻查莱西政法窝案
尊敬的山东省纪委李伟书记:
您好!
我是青岛波尔旺肉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雪初,今天我怀着万分悲愤、走投无路的心情,向您实名举报发生在青岛莱西的一桩惊天司法腐败窝案!我司作为山东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莱西市唯一牛羊定点屠宰民生保障企业,深耕本地畜牧行业数十载,始终依法经营、诚信纳税,长期承担区域肉品保供重任,带动数百名员工就业增收。然而自2019年起,我司惨遭青岛农商银行、莱西法院、青岛中院、莱西检察院、莱西公安局、莱西税务局、莱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多家单位联手构陷,形成了从虚假债权、伪造文书、违规执行、串通偷税、包庇纵容的完整违法犯罪链条!
七年维权,我们走遍了所有法定救济渠道,却处处碰壁、层层受阻!法院伪造司法文书、检察院立案两年零作为、公安局查实犯罪却不予立案、税务不动产公然协助偷税、媒体曝光后非但不整改反而变本加厉完成违法过户!这哪里是个案?这是发生在莱西大地的系统性、塌方式政法腐败!是公权力对民营企业的赤裸裸抢劫!
李书记,我请问您: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在山东这片红色热土上,难道真的可以容许十几家公权力单位联手作恶,将一个守法经营的民生企业活活逼死吗?难道莱西真的是法外之地,党纪国法在这里形同虚设吗?难道老百姓伸冤真的比登天还难吗?!
以下按照时间节点,完整还原这桩触目惊心的全链条违法犯罪事实,每一句话都有铁证支撑,每一个指控都有书证佐证,我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一、2019年:虚假债权埋下祸根,违法转让开启潘多拉魔盒
2019年10月30日,青岛农商银行莱西支行声称委托青岛金诺拍卖行有限公司,将对我司的金融债权以1650万元价格转让给青岛瑞守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然而铁证如山——青岛农商银行2019年年报第75页白纸黑字明确记载"报告期内无资产转让事项"!这不是虚假转让又是什么?这不是金融欺诈又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借款合同项下债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银办函〔2001〕648号)明确要求,未经许可商业银行不得将债权转让给非金融机构,本次转让从一开始就是违法无效的!
我在此厉声质问:银行年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开披露文件,难道可以说一套做一套?债权虚假流转,银监部门为何视而不见?青岛金诺拍卖行协助虚假拍卖,单笔66万元佣金违规转移,如此转移逃税累计偷税可达数千万元,证据就在莱西经侦大队手中,为何至今不查?这背后究竟隐藏着多大的利益输送?究竟是什么人在为这桩虚假交易站台撑腰?
二、2020-2021年:两级法院联手造假,违规立案开启违法执行序幕
(一)2020 年 9 月:虚假申请违规立案,司法审查形同虚设
2020 年 9 月 22 日,青岛农商银行莱西支行在债权早已转让、自身已不具备债权人资格的情况下,刻意隐瞒债权转让事实,虚假提交强制执行申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日便予以立案,未对申请主体身份开展任何实质性审查,司法第一道关口彻底失守。
本案多项铁证足以证实本次执行立案自始虚假:其一,债权转让事宜已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在《山东法制报》登报公告,属于面向社会公开可查询的信息,两级法院对此却视而不见;其二,负责本案移送立案工作的王群,一人同时兼任立案审查人与审批人,严重违反司法岗位分离的硬性原则;其三,在2022 年 11 月 15 日办结的关联复议案件(2022)鲁 02 执复 212 号中,先后出现无公章、实体公章、PS 电子公章三份内容相互冲突的裁定书,该起复议案件同样由王群一人独立完成审查与审批工作。结合全案裁定结果综合研判,层层违规行为相互印证,足以证明本次执行立案本身就是虚假立案。
我厉声质问:立案审查是维护司法公正的第一道防线,难道可以如此形同虚设?明知申请执行的主体不适格,依旧违规予以立案;办案人员一人独揽审查、审批全流程权限,毫无监督制约;关联复议案件更是出现多版本伪造司法文书,乱象丛生。以上种种行为,难道不是明目张胆的渎职失职?不是内外勾结、蓄意为之吗?司法办案的规章制度,难道在相关人员眼中只是一纸空文吗?
(二)2021 年 2 月:刘巍法官线下违法裁定,系统无记录堪称司法史上奇闻
2021 年 1 月 12 日,莱西法院依据青岛农商银行这一移送主体完成立案,同年 2 月,执行法官刘巍私自作出变更申请执行人裁定,直接将申请执行人变更为青岛瑞守公司,实质构成债权 “自买自卖”。结合案件全貌,同一案号先后出现三份内容完全不同的裁定书,更是该裁定属于线下体外循环的核心铁证,相关七大违法事实触目惊心:
第一,案号使用严重违法。变更、追加申请执行人属于执行异议审查范畴,依法必须使用 “执异字” 案号,本案却违规套用普通执行案件的 “执字” 案号,程序适用完全错误。 第二,合议庭公然造假。案涉裁定标注有合议庭人员,但该合议庭在全案审理系统中无任何办案记录,纯属虚构;且刘巍本身并非执行异议审查法官,越权作出裁定。后续案件终本后,相关人员再次借助虚假合议庭制作文书,刻意为后续偷税漏税行为铺路。 第三,办案系统全程空白,典型体外循环。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6 月 4 日期间,法院办案系统内查不到任何变更申请执行人的相关流程,该裁定无立案、无审查、无审批、无流转记录,是脱离司法监管的 “体外文书”,形成司法黑幕。 第四,故意剥夺当事人法定复议权。作出变更裁定后,未依法向我司告知享有申请复议的权利,刻意封堵法定救济渠道。 第五,办案时序严重倒置。2021 年 1 月违规立案,2 月私自变更申请执行人,直至 3 月才向我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彻底违背 “先送达、后执行” 的基本司法流程。 第六,法定程序全部刻意省略。变更、追加申请执行人属于重大程序性事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案件必须组成合议庭审查并组织公开听证,本案上述法定程序全部缺失。 第七,两级法院连环设置程序陷阱。我司先向莱西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继而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该院却无端要求我方另行向本院提交申请,两级法院相互配合、层层设障,连环剥夺我方合法救济权利。
我厉声质问:司法文书依规必须在办案系统内完成生成、审批与留痕,刘巍法官这份线下体外裁定,究竟是在何处打印、在哪间办公室加盖印章?文书标注的合议庭成员从未参与案件审理,对此毫不知情,这不是明目张胆伪造司法文书又是什么?刻意隐瞒复议权利、剥夺当事人救济途径,岂是一名司法工作人员该有的行为?此种做法与恶意侵吞他人合法权益毫无二致。一份正式司法裁定,在法院办案系统中却查不到任何痕迹,还衍生出同一案号、三份内容截然不同的裁定书,诸多乱象叠加,难道不是二十一世纪司法领域的荒唐闹剧吗?
三、2024年:合法裁定生效终本,为后续篡改埋下伏笔
2024年7月2日,莱西法院依法作出第一份《以物抵债裁定书》,明确案涉土地、厂房抵债总价为3451万元,随后正式函告莱西税务局必须以此价格计税。2024年8月7日,本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正式归档封存!
根据法律明确规定,案件终本后,无法定事由不得重启执行、不得变更生效裁定!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35号公告也明确规定,经司法拍卖、以物抵债处置的不动产,必须以司法文书载明价格计税!这是国家统一的财税规则,全国法院、税务机关都必须执行!
四、2025年:司法腐败总爆发,伪造文书+串通偷税+剥夺维权三管齐下
(一)2025年1月:第二份虚假裁定出炉,司法造假登峰造极
案件已于2024年8月依法终本归档!然而2025年1月20日,莱西法院工作人员白文莉等人,在未组建合议庭、无合议流程、办案系统无审批留痕的情况下,线下私自制作第二份以物抵债裁定书!这份裁定的唯一目的,就是推翻3451万元的合法抵债价格,做低价格为青岛瑞守公司偷税漏税铺路!
与此同时,青岛中院执行局的造假更是触目惊心!青岛中院执行复议案件出现3个不同的公章,铁证证明体外循环非法裁定:一是无公章,二是明显是PS电子印章,三是先盖章后打印的物理公章裁定书!青岛中院执行裁定书伪造公章证据确凿,印章多处笔画缺损,肉眼即可识别系伪造!一个案件出现三个版本、两种公章的裁定书,这在共和国司法史上闻所未闻!
我厉声质问:已经终本归档的案件,是谁授权重启的?是谁给了白文莉私自制作裁定的权力?一个案件两份内容冲突的以物抵债裁定,究竟哪一份有效?司法的严肃性在哪里?青岛中院的假公章是谁刻的?是谁盖的?这已经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执行法官王群一人独立完成审查审批,不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的合议制难道是摆设吗?
(二)税务不动产联手串通,国家税收惨遭鲸吞
青岛瑞守公司伪造我司公章、制作虚假委托手续,委托青岛泰城评估公司出具虚假评估报告,将3451万元的资产恶意低估!莱西税务局明知法院已函告3451万元的法定计税价,却弃之不用,故意采信虚假评估报告计税!莱西不动产登记中心恶意替换司法文书,改用2025年违规裁定,将司法抵债资产违规按二手房办理过户!两部门联手拆分"一窗联办"法定流程,协助青岛瑞守公司偷逃巨额税款!按照3451万元与评估价的差价计算,偷逃税款高达数百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也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虚假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厉声质问:税务局收到法院专项核税函却拒不执行,置国家税法于何地?明知公章伪造、委托虚假仍采信评估报告,这不是协助偷税是什么?不动产登记中心手握合法裁定却故意替换违规裁定,是谁指使的?国家税收就这样被明目张胆地流失,相关人员难道不该追究渎职罪吗?
(三)媒体曝光后承诺立案却反悔,法院公然封堵维权渠道
2025年11月,本案经媒体曝光引发社会关注,莱西法院联合望城街道主动上门,当场承诺接收执行异议材料并立案!然而转头就以"工作人员不足"为由推诿,至今有案不立!同时法院网上立案通道被刻意关闭,邮寄给法官、执行局长、院长的异议材料全部被拒收!
我厉声质问:法院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难道可以随意反悔吗?政府公信力何在?"工作人员不足"就可以不履行法定职责吗?这是什么混账逻辑?拒收文书、关闭立案通道,就是为了掩盖违法事实吗?当事人连提出异议的权利都被剥夺,这还是人民法院吗?
五、2026年:公检法集体失守,违法过户最终完成,企业彻底陷入绝境
(一)莱西检察院:立案两年零作为,卷宗异常视而不见
莱西市检察院2024年5月15日前已经立案,两年未出结果未回应程序违法!2024年5月15日,莱西检察院就已立案执行监督并调取卷宗,至今超过两年,不调查、不约谈、不答复、不履职!更令人愤慨的是,检察院工作人员阅卷后已明确告知当事人:卷宗内容与目录不符,存在材料缺失——这足以证明法院隐匿、销毁证据!但检察院明知卷宗造假、执行违法,却未依法叫停房产过户,放任违法行为持续推进!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规定,检察机关受理执行监督申请后三个月内必须审查终结!我厉声质问:两年不答复是什么性质?明知卷宗缺失、证据造假,却不制止违法过户,这不是渎职是什么?检察监督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在莱西彻底失守了吗?拿着纳税人的俸禄,却不为纳税人主持公道,你们对得起胸前的检徽吗?
(二)莱西公安局:查实犯罪却不予立案,民警公然协助造假
2026年3月,我司实名举报伪造公章、虚假凭证、偷税漏税等多项犯罪,公安已查实青岛农商行支付凭证虚假、瑞守公司伪造公章等犯罪事实,却依然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更令人发指的是,办案民警调取证据时刻意调换原始凭证、作出虚假陈述,协助涉案企业掩盖犯罪事实!我司两次申请出具资产风险警示函,公安置之不理,最终放任涉案房产于2026年5月29日完成违法过户!
我厉声质问:伪造公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证据确凿为何不立案?办案民警调换证据、制作假证,这是人民警察该干的事吗?局长已经指令立案,经侦大队却顶着不办,到底是谁在背后撑腰?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这不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是什么?
六、全链条违法犯罪的本质与五大危害性
李书记,这不是简单的执行异议案件,这是发生在莱西的系统性、塌方式政法腐败窝案!从2019年到2026年,整整七年时间,我们看到的是金融系统造假、法院系统造假、检察系统失守、公安系统包庇、行政系统串通、监督渠道失灵的完整链条!这是十几家公权力单位对一个民营企业的联合绞杀!
其危害性令人不寒而栗:
第一,严重践踏法治权威——《民事诉讼法》《刑法》《商业银行法》《税收征管法》十几部法律被层层突破,公权力机关带头违法;
第二,巨额国家税收流失——数百万元税款被公然偷逃,相关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第三,彻底摧毁营商环境——省级龙头企业惨遭公权力联手洗劫,哪个投资者还敢来莱西?哪个企业家还敢相信法治?
第四,滋生严重司法腐败——全案已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逃税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等多项罪名;第五,严重影响民生稳定——我司是莱西唯一牛羊定点屠宰企业,企业破产将直接影响民生供应,数百名员工失业将引发严重社会问题!
七、八项具体诉求——恳请李书记亲自督办,还企业一个公道
李书记,我们七年维权,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莱西的天,被这帮腐败分子遮住了!我们只能寄希望于省纪委,寄希望于您!我们郑重提出以下八项诉求,恳请您亲自督办、一查到底:
第一,恳请省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异地用警、交叉办案,彻查这起全链条腐败窝案,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和利益链条!
第二,撤销全部违法司法文书:确认2019年青岛农商行债权转让无效;撤销2020年违规立案决定,确认执行申请超时效无效;撤销2021年刘巍作出的违法变更执行人裁定;撤销2025年白文莉作出的第二份虚假以物抵债裁定;撤销青岛中院所有伪造公章的虚假复议裁定!
第三,立即启动执行回转,撤销2026年5月29日的违法不动产过户登记,将土地厂房权属恢复原状,坚决制止违法犯罪所得合法化!
第四,严查串通偷税,全额追缴税款:督办山东省税务局、青岛市税务局,彻查莱西税务局协助偷税行为,全额追缴流失的数百万元税款,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第五,责令公安局立即立案侦查:督办山东省公安厅,责令莱西公安局撤销错误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对伪造公章、伪造文书、逃税等全部犯罪线索立案侦查,追究办案民警徇私枉法、协助造假的法律责任!
第六,严查检察失职渎职:督办山东省检察院,对莱西检察院立案两年零作为的严重失职行为启动问责,责令立即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纠正全部违法行为!
第七,追究所有涉案人员刑事责任:对莱西法院刘巍、白文莉,青岛中院王群,莱西公安局办案民警,莱西税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责任人,以及青岛瑞守公司、青岛泰城评估公司、青岛金诺拍卖行全部涉案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开展莱西政法系统专项整顿:以此案为突破口,在莱西市政法系统开展专项教育整顿,清除害群之马,修复被严重破坏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八、结语
李书记,我司扎根莱西数十年,几代人苦心经营,只为做好民生保障这件事。我们从未招惹任何人,却因为这桩人为制造的冤案,数十年心血付诸东流,企业濒临破产,数百名员工即将失业!
七年维权路,我们耗尽了积蓄、耗尽了精力、耗尽了对法治的信心!我们见过太多的笑脸相迎、口头承诺,转头就是冷冰冰的推诿扯皮!我们见过太多的法官、检察官、警官,他们明明知道这是冤案,却选择沉默、选择纵容、选择同流合污!
但是我们始终相信,邪不压正!我们始终相信,山东省纪委会为我们主持公道!我们始终相信,李伟书记一定会为我们这些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撑腰作主!
全部证据材料——银行年报、虚假裁定、伪造公章对比图、检察院立案函、公安不予立案通知书、通话录音、送达记录——我们已全部整理完毕,随时配合专案组核查!
苍天有眼,法网恢恢!我们坚信,这桩发生在莱西的司法丑闻,一定会大白于天下!所有的腐败分子,一定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恳请李书记救救我们的企业!救救这几百名员工!还莱西一片朗朗晴空!
此致
敬礼!
实名举报人:青岛波尔旺肉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雪初
联系电话:13969822698
2026年6月13日
附部分证据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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